病人的權利與義務

【病人權益聲明 】

1、您有權享有平等的醫療資源,不因性別、種族、年齡、經濟能力及社會地位而有所不同。

2、您有權瞭解您的病情、病因、診斷、治療計畫及預後情形。

3、您有權知道手術原因、手術成功率、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。 

4、您有權要求知道藥物之療效、副作用及使用方法。

5、您有權在接受侵入性治療及人體試驗時,事先被告知,並表示同意或拒絕。

6、您的隱私權會受到尊重及保護。
7、您有權經由申請取得個人的病歷摘要、診斷證明書、檢驗報告等資料。

8、您有權知悉各項生命末期臨終照護之選擇,包括是否接受心肺復甦術、器官捐贈、安寧療護、自動       出院或自然死亡等,並表達意願,做出選擇。
   (新修)

9、您有權獲得衛教指導及出院後居家照顧的相關資訊。

10、您有權利拒絕任何實驗、研究、捐贈計劃或教育活動。


11、您有權利拒絕本院的任何藥物、治療、檢查或手術,而且醫師有責任告知您拒絕後的醫療後果。


12、您有權利向病房護理長提出您的抱怨及不滿,或撥打申訴專線:04-23390-000轉分機1000。

 

【病人義務聲明

1、請您主動向醫師、及醫事人員告知您的健康狀況、過去病史。

2、請您主動告知醫師您正在服用的藥物名稱及曾對何種藥物過敏。

3、在就醫過程中,請您確認主治醫師及其他醫護人員已確實回答您的問題。

4、請您確認醫師、及醫事人員對您的健康問題及治療方法已充分提供需要的資訊。

5、在給藥或給藥之前,請您確定醫師或護士已確認過您的身分。

6、請確認您的藥品名稱、數量與藥袋上所標示的無誤,並確定您已瞭解正確的用藥方式。

7、在簽署任何文件之前,請您仔細讀過所有的內容,並確定您已完全瞭解。